建筑施工企业(三级和劳务)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新申请)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建筑施工企业(三级和劳务)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新申请)
实施编码/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40100MB1551795Y300011700700001
事项编码 7900-A-24400-140100-01 基本编码 000117007000
权力部门 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联办机构
事项类型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4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办理对象 法人 是否收费 不收费
行使层级 市级 是否需要中介服务
办理层级 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太原市、综改区审批部门 送达方式 邮寄送达 窗口送达 电子证照
适用范围 在太原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28号]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
禁止性要求 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 窗口现场申报
是否需要年审年检 是否需要换证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可网上办理
是否一窗办理 是否设置审批情形
是否就近办 是否一次办
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全程网办) 到现场办理次数 0次
咨询电话 0351-2366906,0351-2366907 政务中心投诉电话 0351-2366000
材料邮寄收件人 刘利红 收件人联系电话 0351-2161616
备注 申请人可通过中国邮政(省内到付)免费寄递申请资料。
是否依企业、群众申请办理 是否跨省通办
结果样本 安全生产许可证.pdf
结果名称 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 走全程网办办理时无需提供纸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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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8、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10、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1、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份数 来源渠道 材料要求 材料属性 申报依据 样表下载
1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电子版  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必要 
pdf或电子文档
申请书申请表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空表下载 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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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年度资金预算计划及实施情况、护具购置清单和发票、培训投入经费发票;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出厂合格证、检验合格证及备案登记材料(无起重设备写出说明情况) 原件1份
纸质版
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必要 
系统上传电子材料,发票、合格证、备案登记材料需持原件到窗口进行核验
其他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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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和专职人员配置文件 电子版  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必要 
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生产科的红头文件以及工作职责、安全管理机构人员明细表。
其他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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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凭证、工伤保险缴纳凭证及人员明细 原件1份
纸质版
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必要 
系统上传电子材料,合格证、工伤保险缴纳凭证需持原件到窗口进行核验
其他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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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特种作业人员身份证、特种工证书、一年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及人员明细 原件1份
纸质版
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必要 
系统上传电子材料,特种工证书、身份证、意外伤害保险凭证需持原件到窗口进行核验
其他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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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电子版  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必要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原则、范围、救援组织人员详细名单、救援器材、设备清单和救援演练记录。
其他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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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窗口(网上)预受理
环节内容办理人办理时限(工作日)办理结果
综合窗口 0
科室审核
环节内容办理人办理时限(工作日)办理结果
科员 2
审查批准
环节内容办理人办理时限(工作日)办理结果
分管局领导 3
公示或公告
环节内容办理人办理时限(工作日)办理结果
科员 3
办结制证(文书)
环节内容办理人办理时限(工作日)办理结果
科员 1
窗口送达
环节内容办理人办理时限(工作日)办理结果
窗口送达 0
特别程序
设立依据
1
法律法规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条款名称第二条
条款内容第二条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2
法律法规名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条款名称第六条
条款内容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第四条规定的相关文件、材料。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八)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十)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一)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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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信息
咨询电话
0351-2366906,0351-2366907
窗口电话
0351-2377111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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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指引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为民服务中心 公交:65路、K4路、823路、27路、76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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